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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19-12-10 浏览:5934

浙江省荣军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医学进修教育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进修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设专人负责进修教育的日常工作,对新来的进修医师进行上岗前培训,切实做好计划安排,努力提高进修教育质量,关心进修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防止单纯使用观点。
二、临床进修医生需具有大以上学历﹑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并已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师执业资格。

三、进修生应按通知日期报到,无特殊原因,过期不到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生报到后,不得随意更换进修专业,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时间。
四、进修生报到时,应按通知要求带好必备的医疗器具,应将进修费一次付清,无特殊原因在中途退学,概不退费。医院协作单位免进修费。
五、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根据进修生的实际水平﹑进修要求及科室条件,指定高年资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带教。为进修生制订进修计划﹑指定学习资料﹑定期检查考核。进修期满应对进修生进行技术﹑工作态度﹑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并做好进修鉴定及时交医务
六、临床进修医师,必须按科室要求,负责床位并参加值班及门﹑急诊等医疗工作。原则上不授予处方权,若需授予处方权必须经所在科室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一般至少一个月),并经本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方能授予。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及手术,必须有上级医师带教。
七、进修生应遵守院纪院规,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进修期间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终止进修。
八、进修期间进修生不得无故不上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天内由科室主任批准,天以上需原单位出具证明,由医务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累计请假超过30天者不发进修证书。进修三个月以上发给进修证书。
九、进修结束前,做好进修小结并按要求填写《结业考核鉴定》,在进修结束后一周内办离院手续并领进修证书。
十、各临床科室未经医务登记﹑备案,不得私自招进修生,否则,一经查处,按违反院纪院规论处,并追究科主任的责任。
十一、对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在年底给予一定带教奖励。

 

 

 

 

 

 

                                                 浙江省荣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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