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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23-12-10 浏览:7792

浙江省荣军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进修医生教学培训管理和日常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所有进修医生

权责:

3.1 医务科:负责进修医生的准入管理、岗前培训、监督进修教学计划的实施,定期评价考核,并授予考核合格者证书。

3.2 临床及医技科室:统筹安排科室进修医生日常事务管理,对进修生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制定进修培训计划并负责考核。

3.3 进修医生:按本制度规定在我院工作和学习。

定义:无

作业内容:

5.1 进修医生资格遴选:

5.1.1 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踏实认真。

5.1.2 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者;医技: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1.3 其他:专科有特殊要求者。

5.2 进修申请流程:

5.2.1 申请者填写《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经单位及上级行政部门盖章后寄送至我院医务科;

5.2.2 医务科根据进修计划与科室对接进行统筹安排;

5.2.3 进修医生收到我院进修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至医务科报到。

5.2.4 报到时需要携带材料包括:

5.2.4.1 进修报道通知单及进修须知;

5.2.4.2 单位介绍信;

5.2.4.3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3 进修医生培训教学详见《进修医生培训实施细则》。

5.3.1 医务科及科室负责组织对进修医生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资质(如处方权、病历书写资质等),临床进修医生授予住院医生资质。医务科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核心制度、抗菌药物使用等内容;科室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规范、CPR、医保政策、院感、电子病历系统操作及考勤等内容;

5.3.2 医务科关心进修医生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支持,协助科室做好进修医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选送单位联系;

5.3.3 科室负责制定进修医生培训计划,定期对进修医生进行考勤、评估与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和满意度考核等;

5.3.4 进修结束后,科室对进修医生进行考核,医务科审核。对进修三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进修医生,医务科将授予进修结业证书,不满三个月的进修医生,医务科根据情况开具进修证明。进修医生离院前必须办理离院手续,交还所借物品。

5.4 权限准入:进修医师可在我院开展住院及急诊帮班工作,不得单独开展门诊、值班等工作。

5.4.1 处方权申请:进修医师入职满1个月后,经科室同意向医务科提交《进修医生处方权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医务科5个工作日内开通;

5.4.2 影像报告、超声诊断权限准入

5.4.2.1 影像报告权限准入条件:

5.4.2.1.1 二级医院及以上生源;

5.4.2.1.2 住院医师(两年以上)及以上职称;

5.4.2.1.3 进修时间为3个月及以上;

5.4.2.1.4 进修入职后1个月及以上;

5.4.2.1.5 科室专业考核合格;

5.4.2.1.6 科室负责人签字。

5.4.2.2 超声诊断报告权限准入:

5.4.2.2.1 大型仪器上岗证;

5.4.2.2.2 二级医院生源的需从事超声专业3年及以上;

5.4.2.2.3 进修入职后1个月及以上;

5.4.2.2.4 科室专业考核合格;

5.4.2.2.5 科室负责人签字。

5.5 进修医生值班与请假管理

5.5.1 进修医生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必须参加所要求的值班任务,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做出相应的处理;

5.5.2 进修医生进修期问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进修,应科主任签字同意,由所在单位发函报医务科备案,原则上不发进修结业证书;

5.5.3 进修医生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三天内由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必须原单位书面证明,经科主任同意转呈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5.5.4 请假离院前做好交接班,杜绝无假脱岗;

5.5.5 不得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不得任意延长请假时间;

5.5.6 如假期超过一个月,则终止进修;

5.5.7 科室每月5日前上报进修医生出勤情况至人事科。

5.6 进修医生奖励与处罚

5.6.1 奖励形式:医院每年评选优秀进修医生,授予荣誉证,奖品。

奖励对象: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发表高质量文章、主动承担科室临时任务者、见义勇为者、为医院、科室获得荣誉者,其他。

5.6.2 进修医生处罚

5.6.2.1 处罚形式: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检查,将不良记录反馈到原单位,退回原单位等。按医院规定处理,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6.2.2 处罚对象:无故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劳动纪律,医疗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违反病历书写规范以及管理条例。

5.7 进修医生档案管理

5.7.1 建立进修医生个人档案,进修医生必须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档案管理人员须对个人资料保密。

5.7.2 进修医生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相关证书和资格证明、岗位职责、考核和评价记录、其他资料。

5.8 进修医生在医院中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应遵照医院《不良事件无责上报制度》,进入医院内网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进修医生在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参照医院《进修人员突发事件预案》进行管理。

5.9 进修医生在我院学习培训过程中,如有对医院、临床科室、管理部门、临床指导老师、培训方案、考核结果等情况有任何不满,可向医务科提出申诉,由医务科核实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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