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现组织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不设指南,自拟选题。鼓励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
2.申报对象限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骨干师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或者今年能晋升上述职称。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6)同题或相似内容已申报了本年度厅市级及以上项目的;
(7)已获批省属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学校高级别项目培育资助的,不得同题或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基本相同的项目来重复申报。
4.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由嘉兴学院资助0.5万元,医院配套0.5万元。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从2022年10月起计算。
6.项目申报前需通过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学术规范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
二、申报方式: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2020版)》(附件1)。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至科教科邮箱387943786@qq.com,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2.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7月29日(本周五)前向科教科王兰兰报名,并于8月15日前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科教科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科教科王兰兰 63356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2020版)》
科教科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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