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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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要求

来源: 时间:2019-12-01 浏览:7593

(一)可以复印病案的人员:

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二)前来复印病案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患者代理人: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保险机构:还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 法定证明材料。


注:

一、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将病历送到医务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主管医生或病区主任审核签字,由门诊服务中心至医务科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复印。

三、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因审判、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

五、复印病历档案由医务科审批同意,门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无误后,陪同复印,加盖复印章。

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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