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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来源: 时间:2017-06-16 浏览:30140

浙江省荣军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提供优质医疗、护理服务,同时请您和您的亲友们和我们携手做好以下工作:

一、医院对住院病人提供食宿所需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热水瓶等)请您不必带过多的物品。

二、贵重的物品如珠宝、钱款等请自行保管。

三、病人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擅自外出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医院不允许病人及家属邀请外院医师诊治或用药,如要会诊,请与您的主医师联系,但是必须服从院方决定。

五、住院病人服从主管医生诊疗方案,有疑义向主管医生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医生或病区负责人反映,擅自拒绝检查、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病人在住院期间因自主行为如自伤、自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病人及家属承担一切责任。

七、探视时间为1000~12001400~2100,每次不得超过两人,探视者请勿躺在病床上,在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请勿留驻在病房内。

八、陪客需要与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发放陪客证,每张陪客证只允许一个陪伴(重危病人除外)。

陪客在上午800~1000之间不得留驻在病房内。

九、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病人与家属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请勿随地吐痰,勿向窗外扔垃圾、废弃物、倒水。保持病房、卫生间清洁,严禁向抽水马桶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和擅自使用电器;病房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关的柜子内;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

十、医院禁止职工收受病人钱物,病人及家庭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如发现医院职工违反承诺及职业道德要求,请及时向院办(电话:82082105)反映,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我们会重视您的建议,并根据您的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谢谢合作。

浙江省荣军医院

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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