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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1-12-10 浏览:2343

为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涉及单位和渠道

涉及单位:

市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各“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及定点护理机构,“嘉兴大病无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等。

涉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县(市、区)网上申报系统、医保业务相关的“一件事”联办等线上和自助机办理渠道。

 

二、停机、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

 

(一)业务经办停机时间:

2021年12月21日18时-2021年12月31日24时,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转外就医和门诊慢特病等就医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所有业务。

(二)实时刷卡停机时间:

2021年12月29日0时-2021年12月31日24时,暂停医保实时刷卡(含医保电子凭证,下同),包括本地、市异地、省异地、跨省异地的门诊、住院、购药等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

三)恢复时间:

2021年12月31日24时起,正式启用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逐步恢复本地、异地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刷卡服务。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停机期间,相关医保业务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门诊 

实时刷卡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其中,在嘉兴本地(嘉兴市范围内,下同)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于2022年1月21日开始,主动发起报销支付业务,将患者垫付的实际报销费用直接支付至患者银行卡,患者不需要再到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在外地(嘉兴市范围外,下同)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患者可于2022年1月21日以后,携带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温馨提示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请于实时刷卡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二)本地住院 

实时刷卡停机期间患者住院不受影响,停机期间费用先行垫付。为减轻停机期间出院患者自行垫付费用负担,实时刷卡停机前,请患者配合本地各定点医院办理一次医保结算;2022年1月21日后,可携带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三)异地住院 

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实时刷卡停机期间费用先行垫付;2022年1月21日后,携带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四)转外就医 

业务经办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需去外地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就医的,视作已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五)参保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仍可在税务部门正常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因受停机影响,2021年12月符合条件未能办理参保的人员,允许在2022年1月补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业务暂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延期办理至2022年1月15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2年1月4日起,市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等线下窗口业务恢复,线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再进行办理。

(三)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市各级医保部门,也可关注“嘉兴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及市和县(市、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南湖区:83599693,89993068

秀洲区:82726683,82722521

嘉善县:89100032,84235013

平湖市:85631761,85631796

海盐县:86024375,86120433

海宁市:87639373,89232752

桐乡市:88083765,88197951

市 级:83370684,83370706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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